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4月20日高市教七字第0960015136號函。
二、目的:
為發展學校特色,並早期發掘具有藝術資賦優異之學生,增進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多元藝術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特辦理本藝術才能班之甄選。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前金國小
協辦單位:信義國小、中正國小、凱旋國小
四、甄選學校與班別
招收三年級學生:
(一)絃樂班:新興區信義國民小學
(二)管樂班:前金區前金國民小學、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三)國樂班:苓雅區中正國民小學
(四)兒童樂隊班:苓雅區凱旋國民小學
五、報名資格與錄取名額
(一)凡設籍本市且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均可報名信義、前金、
中正、凱旋國小之三年級藝術才能班甄選。
(二)每班招收正取30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97年7月31日止)。
(三)前金國小4年級插班生:正取12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97.7.31止)。
(四)前金國小5年級插班生:正取5名(男女兼收),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至97.7.31止)。
六、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採取分校報名,聯合甄選,分校錄取,不得要求越校分發。
七、報名方式:
(一) 簡章索取:
1.時間:96年5月7日(星期一)起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2.地點:信義國小、前金國小、中正國小、凱旋國小等4校之警衛室。
3.網路下載:
教育局網址http://wwwedu.kh.edu.tw/
前金國小網址http://www.chejps.kh.edu.tw/
(二)報名日期:
96年5月27、28日(星期日、一)上午9時至12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
1.信義國小: 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 電話:2365163、2365165轉30、41
2.前金國小: 前金區大同二路61號 電話:2829001、2829006轉211
3.中正國小: 苓雅區輔仁路100號 電話:7225936、7225941轉911
4.凱旋國小: 苓雅區憲政路235號 電話:2235181轉815、816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報名,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1.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2.繳交音樂性向觀察推薦表,如附件2。
3.繳交本人最近半身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二張(背面書寫姓名)。
4.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5.繳交95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書。
6.繳交甄選測驗費新台幣1400元整(除書面審查通過者外,報名後不得要求退費),
已參加96年5月20日鹽埕國小辦理之本市96學年度國小音樂班性向測驗者,成績得以採認,只需報名參加術科測驗,並繳測驗費新台幣1000元整。
7.繳交回郵信封一個(詳填姓名、地址、電話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資)
8.領取准考證。
八、書面審查放榜:96年5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00以前,於教育局及前金國小
網站榜示,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可參加甄選測驗。
九、甄選日期與地點
(一)甄選日期:96年 6月9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請依教育局及前金國小網站公告准考證號碼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通知,擇期甄選。
(二)甄選地點:前金國小(前金區大同二路61號 電話:2829001轉841)。
十、甄選內容:
(一)音樂性向測驗(已參加96年5月20日鹽埕國小辦理之本市96學年度國小音樂班性向測驗者,成績得以採認,無需再施測。)
(二)術科測驗(含音樂基本能力及樂器演奏能力)
1.音樂基本能力:佔70%(音感35%、節奏35%)。
2.樂器演奏或歌唱能力:自選曲一首,佔30% (演奏或歌唱時間不超過3分鐘,依報考學校錄取班別,任選一種樂器演奏或歌唱)。
十一、錄取標準:
(一)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前三名,經鑑定委員會書面審查通過者,優先錄取。
(二)音樂性向測驗結果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者,依術科測驗總成績擇優錄取。
(三)若有餘額,則由音樂性向測驗結果得分未達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者,其術科測驗總成績優異者,擇優錄取。
(四)術科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1)音感(2)節奏(3)樂器演奏或歌唱成績擇優錄取。
十二、放榜:96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於教育局網站及前金國小公佈欄與網站公告,並另函通知。
教育局網址http://wwwedu.kh.edu.tw/
前金國小網址http://www.chejps.kh.edu.tw/
十三、報到:經錄取之學生請於96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攜帶准考證至各校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十四、附則:
(一)本藝能班採集中編班,並比照普通班排課;專業共同課程每週以六節為原則。個別、分組及合奏團練課程,得由學校聘請相關專業人員授課,其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負擔。
(二)測驗考場、應試時間於96年6月8日(星期五)公佈於教育局、前金國小網站及佈告欄。
(三)特殊教育學生如需考場特別服務,請於報名時聲明並提出書面需求。
(四)成績複查:限96年6月23日12:00前以書面向前金國小輔導處提出申請,並繳交複查費50元。
十五、本簡章陳教育局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鑑定委員會討論決議之。
- Jun 01 Fri 2007 15:11
高雄市9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甄選簡章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禁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