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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七賢國小102學年度兒童樂團儲備團員甄選辦法

一.報考資格: 本校、三、四、五年級在學學生

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2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4:10)截止(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 王思媫老師或學務處曹老師

四.甄試地點: 4F音樂教室             

五.甄試日期: 樂器演奏測驗--1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中午12:40

 考試成績於102年12月9日(星期一)通知錄取者

 (時間若有更動將另行公佈)

  六.錄取人數: 依報名人數錄取若干名

  七.甄試科目: 樂器演奏測驗--鋼琴組:自選曲一首(3分鐘以內),可視譜彈奏

              (P.S.額外加分:考生可另外再加選擇直笛或其它樂器,最多可獲15分之額外加分,

                 本項為自由選擇考項, 無其他專長樂器之學生可免考)  

      ※ 樂器測驗歡迎家長到場旁聽. ※

         

   .附記: (請家長詳閱)

          (一)兒童樂團大部分以鍵盤樂器為主,錄取之學生需有鍵盤基礎者(如鋼琴等),樂器之分配由指導教師視樂團需要及學生技能決定,請家長注意.

          (二)考生有參加其他社團,以致無法配合樂團練習,請自行評估是否加入(目前暫訂正式團員練習時間每週二、四、五7:50—8:30,儲備團員每週五10:00—10:30)

           (三)經本次甄試而錄取者即為儲備團員,三個月訓練後會舉辦第二次考試,若通過考試者即為正式團員, 儲備及正式團員須遵守樂團規章.

   九.錄取之學生須參加本樂團集訓,時間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陳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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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中心美術部學生,參加2013年{TOYOTA全球夢想車 全國創意繪畫大賽},榮獲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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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美術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89年01月19日(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11870號令修訂「藝術教育法」。
二、教育部99年2月29日台參字第0990028487C號令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
立標準」。

貳、目的
發掘具有美術才能之學生,施予系統性之教育,以充分發展其美術才能。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國中部、高雄市立壽山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嘉興國民中學、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國中部

肆、報名資格
一、報名者須設籍本市,但不受學區限制。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設籍本市國小學生。
(二)一年級新生:凡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三)二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一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三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二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102年2月25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13日(星期三)止。
(一)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逕洽欲報考學校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網址:http://www.kh.edu.tw
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 網址:http://www.dmhs.kh.edu.tw
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smjh.kh.edu.tw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wzm.ks.edu.tw
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 網址:http://www.ly.ks.edu.tw
高雄市立壽山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ssjh.kh.edu.tw
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csj.ks.edu.tw
高雄市立嘉興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jsm.ks.edu.tw
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fsm.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2年3月11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13日(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逾時不予受理。(通訊及電話報名不受理,中午不休息)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道明中學(教務處) (802)苓雅區建國一路354號 電話:965-6100轉241
三民國中(教務處) (807)三民區十全一路200號 電話:322-7751轉110、111
五甲國中(教務處) (830)鳳山區龍成路111號 電話:821-5262轉15、16
林園高中國中部(圖書館) (832)林園區林園北路481號 電話:641-2059轉25
壽山國中(教務處) (804)鼓山區鼓山二路37巷108號 電話:551-9150轉12
旗山國中(教務處) (842)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42號 電話:661-2650轉118、110
嘉興國中(教務處) (820)岡山區嘉興里信中街486號 電話:622-1039轉11
鳳山國中(教務處) (830)鳳山區中山東路227號 電話:746-2774轉123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報名,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交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須寫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票,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請將最近半身2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2張(背面請寫姓名),分貼於報名表及鑑定證(如
附件2)上。
(四)繳交美術表現與具體事蹟表(比賽紀錄、觀察推薦表……等,如附件3)。
(五)參加書面審查者,請填寫附件4,並將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獲前三等獎狀,影印成A4大小格式一份及附件3依序裝訂。(正本驗後發還)【書面審查標準,請參閱附錄1】
(六)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請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如附件5)
(七)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八)繳交鑑定測驗費:
1.僅參加書面審查者為新台幣300元整,僅參加術科測驗者為新台幣1,300元整,限
繳郵政匯票,匯票抬頭為「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
2.參加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為新臺幣1,600元整(含術科測驗費1,300元+書面審查
費300元),限繳郵政匯票1,600元,匯票抬頭為「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
3.參加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若通過書面審查得辦理退費新台幣1,300元,並以電話
通知。
4.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書面審查費及術科測驗費,惟應繳驗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
(九)領取鑑定證。
(十)報名人數若未達成班標準15人,由原報考學校依考生意願於102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報考其他學校。無意願報考其他學校者,退回所繳交報名費。
陸、錄取名額
一、新生名額:每校各招收一年級學生一班,每班正取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男女兼收,
達鑑定標準超過30人時,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月27日,未達鑑
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二年級插班生:嘉興國中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月27
日,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三年級插班生:壽山國中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道明中學正取 4 名,備取若干名、
旗山國中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
嘉興國中正取 5 名,備取若干名;上揭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
月27日,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柒、鑑定方式及內容:【採取分校報名,聯合鑑定,分校錄取】
一、第一階段
(一)資格審查:檢驗學生戶籍及相關證明文件。
(二)書面審查(詳見附錄1)
1.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可備妥相關資料報名書面審查。
2.報名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通過書面審查經鑑定小組決議錄取者,直接入班。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得參加術科測驗。
3.僅報名書面審查者,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錄取者,不得參加術科測驗。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一)測驗項目:
1.素描 100分
2.水彩 100分
3.創意表現100分
(二)注意事項:
1.素描需自備素描鉛筆、炭筆、固著噴膠及橡皮擦,素描作品限以單色多層次表現。
2.水彩需自備鉛筆、水彩顏料、畫筆、調色盤、小水袋。
3.創意表現需自備繪畫工具(如鉛筆、色鉛筆、麥克筆、蠟筆、水彩、粉彩筆、炭
精筆等工具)
4.除上揭所列文具外,不得攜帶範本、畫稿等物品。
5.上揭測驗項目之作品畫面不得黏貼任何物件。
捌、術科測驗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2年4月13日(星期六),詳如附件2鑑定證。
二、地點: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
三、請依鑑定證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通知,擇期鑑定。
玖、錄取標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錄取
一、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經鑑定小組書面審查通過者。
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者,依序錄取。術科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素描、水彩、創意表現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拾、鑑定放榜
一、書面審查結果
102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鳳山國中網站及布告
欄公告。
二、術科測驗放榜
102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分別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鳳山國中網
站及布告欄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壹、成績複查
考生或家長如對鑑定成績有所疑義,請於102年4月25日(星期四)至4月26日(星
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持鑑定證及鑑定成績通知單向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教務處
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備妥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貼妥32元郵票)及成績複
查申請表(附件6),並繳交複查成績費用50元整(逾期恕不受理)。
拾貳、報到時間
一、正取學生請於102年5月1日至3日(星期三~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成績通知
單至錄取學校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於接獲書面錄取通知3日內需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拾參、本市102學年度藝術才能班招收學生數30人,各招生學校學年度鑑定通過人數未達15人者不予開班,其通過鑑定標準者,請所屬學區學校鼓勵其參加相關社團或參加下一學年度藝術才能班插班生聯合鑑定。
拾肆、注意事項:
一、 倘參加本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未通過,予以取消102學年度國中藝術才能班之入班資格。
二、鑑定試場於術科測驗前一天102年4月12日(星期五)於高雄市立鳳山國民中學網站及布告欄公告,試場查看時間:102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至7時30分。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原報考學校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
遺失,應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於規定時間入場。
四、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碼對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五、鑑定證需放置於桌上備查;試卷、座位及鑑定證三者之號碼需完全相同,如有不符,應
即舉手,請監場人員處理。
六、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七、對於身心障礙考生有特殊需求,經鑑定小組研議通過後,彈性調整其考試方式。
八、國中藝術才能班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讀或經學校開會認定適應不佳者,得由原就讀學校
輔導轉入普通班或轉學就讀,其非屬該學校學區學生者,應輔導轉學至原學區就讀,若
原學區為總量管制學校,普通班已無缺額,應協助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鑑定小組討論決議之。

高雄市102學年度國中美術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

注意事項:
一、參加鑑定時應攜帶鑑定證,並於規定時間入場,15分鐘未到場者,不得入場應試;未滿45
分鐘不得離場。
二、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碼對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三、鑑定證須放置於桌上備查;試卷、座位及鑑定證三者之號碼需完全相同,如有不符,應即舉手,請監場人員處理。
四、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五、素描需自備素描鉛筆、炭筆、固著噴膠及橡皮擦,素描作品限以單色多層次表現;水彩需自
備鉛筆、水彩顏料、畫筆、調色盤、小水袋;創意表現需自備繪畫工具(如鉛筆、色鉛筆、
麥克筆、蠟筆、水彩、粉彩筆、炭精筆等工具)。除上揭所列文具外,不得攜帶範本、畫稿等
物品。另測驗項目(素描、水彩、創意表現)之作品畫面不得黏貼任何物件。

高雄市102學年度國中美術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
「書面審查」標準說明
一、「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
優異,獲前三等獎項。」之書面審查標準:
(一)國際性競賽,係指三個國家或三個國家以上之跨國性比賽,其主辦國之辦理單位應為該國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且國際性競賽證明需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
(二)全國性競賽活動,係指教育部主辦之「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為依據。
(三)前三等獎項者,應為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之相關競賽活動,獲得「個人組」前三名,或其他可清楚辨知為前三名之名次者。
二、符合上述條件之報名資料,應送「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聯合招生鑑定小組」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可直接入班;而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可參加術科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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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中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
注意事項:
一、音樂基本能力測驗
(一)入場後依編號就座,並將鑑定證置於桌面左上角。
(二)樂理、聽寫以團體測驗方式進行,視唱則以個別測驗方式進行。
(三)樂理考完後,接著在原考場聽寫。
(四)考場、座位及視唱次序於鑑定前一天公布於鳳西國中網站及布告欄。
二、樂器測驗
(一)第一自選樂器、第二自選樂器分開測驗,鑑定考場及次序於鑑定前一天公布於鳳西國中網站及布告欄。
(二)樂器測驗均個別舉行,考生在指定教室等候,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缺考論。考試期間或順序衝突時,考生應自行選擇,並向不能參加之考場報備,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
三、其他:
(一)考生於測驗當天應攜帶鑑定證應試。
(二)筆試一律用藍、黑原子筆書寫(聽寫可用黑色鉛筆 )。
(三)團體測驗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准入場應試。
(四)試場提供鋼琴及打擊樂器,其他樂器及伴奏等請自備。

術科測驗鑑定內容
一、西樂組鑑定內容
(一)音樂基本能力 (二)樂器演奏能力 備註
1.視唱。
2.聽寫。
3.樂理。
(包括音樂常識、音程、音階、移調、轉調) 自選樂器種類包括鋼琴、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管樂器(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法國號、小號、長號、薩克斯風、上低音號、低音號)、直笛(木笛)、打擊樂器。 樂器範圍如附表1

附表1 西樂組術科測驗樂器範圍
類別 樂器 樂 器 鑑 定 內 容

琴 第一自選樂器:
1. 全部大小調音階(和聲、曲調各一次)琶音及終止式,四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100以上,抽考關係調一組。
2. 古典時期(包括貝多芬)樂曲,任選一樂章(慢板除外)。
3. 視奏。
第二自選樂器:
1. 四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和聲、曲調各一次)琶音及終止式,四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抽考關係調一組。
2. 自選曲。


器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第一自選樂器:
1. 四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72以上,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曲調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豎琴 第一自選樂器:
1. 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80以上,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曲調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低音
提琴 第一自選樂器:
1. G、F、E、A等大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60以上,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曲調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第二自選樂器:
1. 與自選曲同調號音階琶音,二個八度,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曲調小音階)。
2. 自選曲。


類別 樂器 樂 器 鑑 定 內 容


器 長笛
單簧管
雙簧管
低音管 第一自選樂器:
1. 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 =80以上,斷奏、滑奏各一次,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直笛
(木笛) 第一自選樂器:
1.自選曲 (高音笛、中音笛任選一種)。
2.音階與琶音 (音階運舌與不運舌圓滑奏上下行各一次,
高音笛C大調吹奏二個八度,其餘G大調、F大調、D大調、Bb大調、A大調吹奏一個八度,
中音笛F大調吹奏二個八度,其餘G大調、D大調、Bb大調、A大調吹奏一個八度)。
3.視奏 (使用與自選曲相同之樂器)。
法國號 第一自選樂器:
1. F、G、E、E 、G 等大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 =80以上,斷奏、滑奏各一次。
2. 自選曲。
3. 視奏。
小號 第一自選樂器:
1. 二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一個八度, =60以上,斷奏、滑奏各一次,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長號 第一自選樂器:
1. G、E、F等大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 =60以上,斷奏、滑奏各一次。
2. 自選曲。
3. 視奏。
薩克斯風
(中音、次中音) 第一自選樂器:
1. 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 =80以上,斷奏、滑奏各一次,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自選曲。
3.視奏。


上低音號 第一自選樂器:
1.二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一個八度,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自選曲。
3.視奏。
低音號 第一自選樂器:
1. 二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一個八度,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 自選曲。
3. 視奏。
第二自選樂器:
1. 木管樂器:與自選曲同調號音階琶音,二個八度,斷奏、滑奏各一次,抽考關係調
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銅管樂器:與自選曲同調號音階琶音,一個八度,斷奏、滑奏各一次。
2. 自選曲。



器 第一自選樂器:
1. 全部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 定音鼓自選曲一首。
3. 小鼓自選曲一首。
4. 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馬林巴琴、鐵琴任選一項)。
5. 小鼓視奏。
第二自選樂器:
1. 四個升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二個八度,抽考關係調一組(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 鼓類自選曲一首(小鼓或定音鼓任選一項)。
3. 鍵盤打擊樂器自選曲一首(馬林巴琴、鐵琴任選一項)。


二、國樂組鑑定內容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樂器範圍
1.視唱。
2.聽寫。
3.樂理。
(包括音樂常識、音程、音階、移調、轉調) 樂器種類包括笙、嗩吶、笛、
二胡、柳葉琴、揚琴、琵琶、
阮咸、古箏、打擊樂器(限木琴、小鼓或堂鼓)、革胡(可用大提琴代替)、倍革胡(可用低音大提琴代替)。 自選樂器:
1. 與自選曲同調之音階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1)笛:與自選曲同調之筒音為起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
(2)打擊樂器:與木琴自選曲同調之音階琶音,二個八度上下行不反覆(小調為和聲小音階)。
2.視奏。
3.自選曲一首。
(1)打擊樂器:
○1小鼓或堂鼓自選曲一首。
○2木琴自選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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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89年1月19日(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11870號令修訂「藝術教育法」。
二、教育部99年2月29日台參字第099002848C號令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貳、目的
發掘具有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予系統性之教育,以充分發展其音樂才能。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高雄市立前金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義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
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肆、報名資格
一、報名者須設籍本市,但不受學區限制。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設籍本市國小學生。
(二)一年級新生:凡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三)二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一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三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二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102年3月4日(星期一)起至102年3月20日(星期三)止。
(一)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逕洽欲報考學校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kh.edu.tw
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 網址:http://www.hhhs.kh.edu.tw/
高雄市立前金國民中學 網址:http://163.32.131.3/
高雄市立大義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dyjh.kh.edu.tw/
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inmjh.kh.edu.tw/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mtjh.kh.edu.tw/
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 網址:http://163.32.147.24/
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ymjh.kh.edu.tw/
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tjjh.kh.edu.tw/
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fxm.ks.edu.tw/
高雄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zxm.ks.edu.tw/
二、報名日期:102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20日(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報名方式,請備齊資料逕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一)新興高中圖書館 地址:(800)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 電話:272-7127轉1400、1050
(二)前金國中教務處 地址:(801)前金區六合二路278號 電話:272-5981轉11、12
(三)大義國中教務處 地址:(813)左營區翠華路687號 電話:582-0191轉11、12
(四)英明國中輔導室 地址:(802)苓雅區英明路147號 電話:715-0949轉40、42
(五)民族國中教務處 地址:(807)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電話:381-8718轉11、12
(六)楠梓國中教務處 地址:(811)楠梓區楠梓路336號 電話:351-7191轉11、15
(七)陽明國中教務處 地址:(807)三民區義華路166號 電話:389-2919轉11、13
(八)大仁國中教務處 地址:(802)苓雅區建國一路148號 電話:711-4302轉11、19
(九)鳳西國中教務處 地址:(830)鳳山區光華路69號 電話:746-3452轉11、71、65
(十)忠孝國中輔導室 地址:(830)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電話:763-5252轉43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報名,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交回郵信封一個,信封上須寫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票,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請將最近半身2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2張(背面請寫姓名),分貼於報名表及鑑定證(如附件2)上。
(四)繳交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表(比賽紀錄、觀察推薦表…等,如附件3)。
(五)參加書面審查者,請填寫附件4,並將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獲前三等獎項(個人組),影印成A4大小格式一份及附件3依序裝訂。(正本驗後發還)(書面審查標準,請參閱附錄一)
(六)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請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如附件5)
(七)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八)繳交鑑定測驗費:
1.僅參加書面審查者為新台幣300元整,僅參加術科測驗者為新台幣2,800元整,限繳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寫明欲報考學校校名全銜,如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高雄市立前金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義國民中學、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2.參加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為新臺幣3,100元整(含術科測驗費2800元+書面審查費300元),限繳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寫明欲報考學校校名全銜)。
3.參加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若通過書面審查得辦理退費新台幣2,800元,並以電話通知。
4.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書面審查費及術科測驗費,惟應繳驗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
(九)領取鑑定證。
(十)報名人數若未達成班標準15人,由原報考學校依考生意願於102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報考其他學校。無意願報考其他學校者,退回所繳交報名費。

陸、錄取名額
一、新生名額:每校各招收一年級學生一班,每班正取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男女兼收;達鑑定標準超過30人時,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月27日止,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二年級插班生:大仁國中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大義國中正取10名,備取若干名;
英明國中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月27日止,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三年級插班生:陽明國中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2月27日止,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柒、鑑定方式及內容:【採取分校報名,聯合鑑定,分校錄取】
一、第一階段:
(一)資格審查:檢驗學生戶籍及相關證明文件。
(二)書面審查
1.書面審查(請參閱附錄一)
2.報名書面審查及術科測驗者,通過書面審查經鑑定小組決議錄取者,直接入班。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得參加術科測驗。
3.僅報名書面審查者,經鑑定小組鑑定未錄取者,不得參加術科測驗。
二、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請參閱「拾伍、各校附則」)。
(一)音樂基本能力:視唱、聽寫、樂理。
(二)樂器演奏能力:由學校自選1~2項樂器測驗,其列為第一自選或第二自選樂器之音階及琶音、視奏、自選曲等鑑定範圍如附件7。

捌、術科測驗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2年4月20、21日(星期六、日),詳如附件2鑑定證。
二、地點: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
三、請依鑑定證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通知,擇期鑑定。

玖、錄取標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錄取
一、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個人組),經鑑定小組書面審查通過者。
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者,依序錄取。樂器錄取順序及名額,請參閱「拾伍、各校附則」。

拾、鑑定放榜
一、書面審查結果:102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鳳西國中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二、術科測驗放榜:於102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分別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鳳西國中網站及布告欄公告,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壹、成績複查
考生或家長如對鑑定成績有所疑義,請於102年5月2日(星期四)至102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下午5時,持鑑定證及鑑定成績通知單向鳳西國中教務處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備妥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貼妥32元郵票)及成績複查申請書(附件6),並繳交複查成績費用50元整(逾期恕不受理)。

拾貳、報到時間
一、正取學生請於102年5月7日(星期二) 至102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下午5時,攜帶成績通知單至錄取學校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二、備取生於接獲書面錄取通知3日內需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拾參、本市102學年度藝術才能班招收學生數每班30人,各招生學校學年度鑑定通過人數未達15人者不予開班,其通過鑑定標準者,請所屬學區學校鼓勵其參加相關社團或參加下一學年度藝術才能班插班生聯合鑑定。

拾肆、注意事項
一、倘參加本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鑑定」未通過,予以取消102學年度國中藝術才能班之入班資格。
二、鑑定試場於術科測驗前一天102年4月19日(星期五)於鳳西國中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三、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原報考學校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遺失,應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於規定時間入場。
四、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碼對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五、鑑定證需放置於桌上備查;試卷、座位及鑑定證三者之號碼需完全相同,如有不符,應即舉手,請監場人員處理。
六、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七、術科測驗:樂理、聽寫以團體測驗方式進行。視唱、第一自選樂器、第二自選樂器則以個別測驗方式進行,團體測驗考試時間之起迄均以廣播為準,考試前10分鐘廣播考生入場預備,正式考試開始,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應試開始60分鐘以後,始可離開考場。個別測驗考生在指定之教室等候,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缺考論。個別測驗考生必須依照排定之順序時間,提前向各考場報到,在指定之教室等候應考,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缺考論。若時間或順序有所衝突,考生應自行選擇科目參加測驗,同時向另一試場報備,以便更換順序或時間(以當日該場次為限)。
八、對於身心障礙考生有特殊需求,經鑑定小組研議通過後,彈性調整其考試方式。
九、國中藝術才能班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就讀或經學校開會認定適應不佳者,得由原就讀學校輔導轉入普通班或轉校就讀,其非屬該學校學區學生者,應輔導轉學至原學區就讀,若原學區為總量管制學校,普通班已無缺額,應協助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十、樂器演奏能力一律背譜,任何樂曲不得反覆。
十一、考生應依序先考音階及琶音、視奏,再演奏自選曲。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十二、鋼琴、打擊樂器(西樂:定音鼓、小鼓、木琴╱國樂:花盆鼓、定音鼓、小鼓、木琴)由主辦學校提供,其他樂器及必用附件物品請自備。
十三、自備伴奏。
十四、藝術才能班增加之課程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擔,不得要求政府補助。
十五、報考各校藝術才能班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請參閱各校附則。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鑑定小組討論決議之。


拾伍、各校附則
一、新興高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第一自選樂器 第二自選樂器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10% 10% 10% 50% 20% 西樂組:
1.管樂類: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低音管
小號
法國號
長號
2.弦樂類: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豎琴
3.鋼琴類
4.打擊類
(二)樂器演奏評分比例:第一自選樂器-音階及琶音15%、視奏15%、自選曲70%;
第二自選樂器-音階及琶音20%、自選曲80%。
(三)錄取類別順序(第一自選樂器)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管樂類7名
2.弦樂類13名
3.鋼琴類8名
4.打擊類2名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達鑑定標準者依總分高低錄取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第一、第二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加修其他樂器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八)第一自選樂器為鋼琴者,另選管弦樂器、打擊樂器為第二自選樂器;第一自選樂器為管弦樂器、打擊樂器者,另選鋼琴為第二自選樂器。

二、前金國中
音樂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國樂組:彈撥類、吹管類、低音類、打擊類、拉弦類
2.西樂組:弦樂
3.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國樂組20名:
1.彈撥類6名
2.吹管類4名
3.低音類2名:(1)革胡1名 (2)倍革胡1名
4.打擊類2名
5.拉弦類6名
西樂組10名:
弦樂類-(1)小提琴6名 (2)中提琴1名 (3)大提琴2名 (4)低音大提琴1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八)國樂組以笛為主修者,視奏部分以D調笛應試。
(九)樂器需自備(含考試及錄取後上課,大型打擊樂器除外)。
(十)學校大型樂器僅供學校表列課程時間使用,不提供課外練習及借用。

管樂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木管類:長笛、雙簧管、豎笛、薩克斯風(不含直笛)
2.銅管類:小號、長號、法國號、上低音號、低音號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木管類12名:(1)薩克斯風5名 (2)長笛3名 (3)豎笛2名 (4)雙簧管2名
2.銅管類18名:(1)法國號5名 (2)長號4名 (3)上低音號2名 (4)小號5名 (5)低音號2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八)樂器需自備(含考試及錄取後上課,大型打擊樂器除外)。
(九)學校大型樂器僅供學校表列課程時間使用,不提供課外練習及借用。

三、大義國中
新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木管類、銅管類、打擊類、弦樂類、鋼琴類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木管類23名:(1)直笛21名 (2)長笛2名
2.銅管類2名: (1)小號1名 (2)長號1名
3.打擊類1名
4.弦樂類1名:小提琴1名
5.鋼琴類3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一升二插班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木管類、弦樂類、鋼琴類、銅管類、打擊類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木管類5名:(1)直笛3名 (2)長笛1名 (3)豎笛1名
2.弦樂類1名:小提琴1名
3.鋼琴類1名
4.銅管類2名:(1)小號1名 (2)長號1名
5.打擊類1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四、英明國中
新生
(一)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管樂、弦樂、打擊樂,任選一種樂器(薩克斯風、直笛除外)。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木管類9名: (1)雙簧管2名 (2)低音管2名 (3)長笛4名 (4)單簧管1名
2.弦樂類14名:(1)低音提琴1名 (2)大提琴4名 (3)中提琴3名 (4)小提琴6名
3.銅管類6名: (1)法國號3名 (2)小號2名 (3)長號1名
4.打擊類1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一升二插班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管樂、弦樂、打擊樂,任選一種樂器(薩克斯風、直笛除外)。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優先錄取樂器及名額:低音提琴1人
(三)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四)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五)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五、民族國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10% 10% 60% 限收直笛(木笛)
(二)直笛(木笛)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
(三)招生錄取名額30名,備取若干名。
(四)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五)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六、楠梓國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木管、銅管、打擊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木管類16名:(1)豎笛6名 (2)長笛3名 (3)薩克斯風2名 (4)木笛5名
2.銅管類10名:(1)小號3名 (2)長號2名 (3)法國號2名 (4)低音號2名 (5)上低音號1名
3.打擊類4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七、陽明國中
新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西樂組:銅管類、木管類(不含木笛)、打擊類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銅管類14名:(1)小號6名 (2)長號3名 (3)法國號2名 (4)上低音號1名 (5)低音號2名
2.木管類14名:(1)豎笛5名 (2)長笛4名 (3)薩克斯風3名 (4)雙簧管1名 (5)低音管1名
3.打擊類2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七)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二升三插班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西樂組:銅管類、打擊類
(二)優先錄取樂器類別及名額:
1.銅管類1名
2.打擊類(銅管類若無人達錄取標準時,則錄取打擊類1名)
(三)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四)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五)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八、大仁國中
新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國樂組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吹管類8名
2.拉弦類8名
3.彈撥類8名(古箏至多錄取2名)
4.低音類3名
5.打擊類3名
(三)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四)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五)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六)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議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七)國樂組以笛為主修者,視奏部分請註明以D調笛應試。
一升二插班生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國樂組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吹管類2名
2.彈撥類1名(古箏優先)
(三)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四)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五)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六)國樂組以笛為主修者,視奏部分請註明以D調笛應試。

九、鳳西國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10% 10% 10% 5% 5% 60% 1.西樂組:銅管類、木管類、弦樂類、打擊類、鋼琴類(任選一樂器)
2.除報考鋼琴需加考第二自選樂器外,其餘均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銅管類6名: (1)小號2名 (2)法國號1名 (3)長號1名 (4)上低音號1名 (5)低音號1名
2.木管類7名: (1)低音管2名 (2)單簧管2名 (3)雙簧管1名 (4)長笛1名 (5)薩克斯風1名
3.弦樂類13名:(1)小提琴6名 (2)中提琴3名 (3)大提琴3名 (4)低音提琴1名
4.打擊類2名
5.鋼琴類2名
(三)書面審查鑑定通過者即佔該樂器名額;若超過該樂器錄取名額時,自該樂器類別中名額最多者依序扣除。
(四)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樂器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樂器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五)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六)以鋼琴為主要自選樂器者,需加考第二自選樂器(第二自選樂器限:低音管、法國號、小號、低音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大提琴、雙簧管、單簧管、長笛、長號、打擊、上低音號、低音號、薩克斯風),其樂器演奏評分比例:鋼琴-音階及琶音5%、視奏5%、自選曲40%;
第二自選樂器-音階及琶音5%、自選曲15%。
(七)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八)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十、忠孝國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及樂器類
5% 5% 10% 5% 5% 70% 1.國樂組
2.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二)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以下皆包含「書面審查通過」名額):
1.吹管類8名
2.低音類4名
3.拉弦類8名
4.彈撥類8名
5.打擊類2名
(三)依上揭「錄取類別順序及名額」錄取尚有餘額時,仍依上揭「類別順序」,達鑑定標準者依序錄取每次每類樂器1人,至額滿為止。(備取若干名同理)
(四)術科測驗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自選樂器、聽寫、樂理、視唱成績之高低擇優錄取。
(五)錄取後,因學校重點特色發展之需求而調整更換樂器類別時,需全力配合不得異議。
(六)請「完整準備」自選曲,測驗當日則由評審會議決定現場演奏之時間長度。
(七)樂器自行準備(含考試及錄取後上課,大型打擊樂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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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 依據
一、 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月18日高市教小字第10230350600號函。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優異音樂才能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興區信義國小
三、協辦單位:鹽埕區鹽埕國小、前金區前金國小、新興區七賢國小、苓雅區中正國小、
苓雅區凱旋國小、三民區光武國小、三民區陽明國小、楠梓區楠梓國小、
鳳山區鳳山國小、鳳山區忠孝國小、鳳山區瑞興國小
肆、報名資格
設籍本市,且現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報考光武國小木笛班者限四年級學生。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
(一)每日9:00~16:00逕洽欲報考學校校門口警衛室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
新興區信義國小網站http://www.syps.kh.edu.tw/ 行政公告區
鹽埕區鹽埕國小網站http://www.yacps.kh.edu.tw
前金區前金國小網址http://www.chejps.kh.edu.tw
新興區七賢國小網站http://www.chihps.kh.edu.tw
苓雅區中正國小網站http://www.ccps.kh.edu.tw
苓雅區凱旋國小網站http://www.ksps.kh.edu.tw
三民區光武國小網站http://www.kwps.kh.edu.tw
三民區陽明國小網站http://www.ymps.kh.edu.tw
楠梓區楠梓國小網站http://www.ntps.kh.edu.tw
鳳山區鳳山國小網站http://www.fsp.ks.edu.tw/
鳳山區忠孝國小網站 http://atemi.zxp.ks.edu.tw/~zxp/
鳳山區瑞興國小網站 http://www.rsp.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2年3月4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每日9:00~16:00,
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分班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1.新興區信義國小 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 電話:2365163、2365165轉30、41
2.鹽埕區鹽埕國小 鹽埕區五福四路183號 電話:5210626、5210668轉141、142
3.前金區前金國小 前金區大同二路61號 電話:2829001、2829006轉841
4.新興區七賢國小 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電話:2351150轉814
5.苓雅區中正國小 苓雅區輔仁路100號 電話:7225936、7225941轉911
6.苓雅區凱旋國小 苓雅區憲政路235號 電話:2235181轉841、816
7.三民區光武國小 三民區光武路35號 電話:3867458轉41
8.三民區陽明國小 三民區義德路52號 電話:3851915轉742
9.楠梓區楠梓國小 楠梓區楠梓路262號 電話:3511140轉41
10.鳳山區鳳山國小 鳳山區中山路231號 電話: 7194500、7419119轉50~54
11.鳳山區忠孝國小 鳳山區新富路630號 電話: 7632257轉50
12.鳳山區瑞興國小 鳳山區博愛路271號 電話: 7429803轉50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一班報考,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交回郵信封一個(報名現場亦提供信封),信封上須寫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票,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請將最近半身2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2張(背面請寫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另一張帶至報名現場貼於鑑定證(現場核發)上。
(四)參加書面審查者,請繳交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並將99年至報名截止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獲個人前三等獎狀,影印成A4大小格式一份併同附件2依序裝訂。(正本驗後發還)
(五)繳交切結書(如附件3)。
(六)持戶口名簿正本現場驗證,正本驗證後發還。
(七)繳交鑑定測驗費憑證正本:報名費用新台幣1,100元整,若有提出書面審查者另繳交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至銀行繳費,並於備註欄註明考生姓名以利報名作業,報名時繳交一份繳費憑證正本,影本考生自行留存【帳戶:高雄市新興區信義國民小學;帳號:高雄銀行六合分行217103080028】,並請至臨櫃轉帳,勿使用ATM轉帳。(1.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惟應繳驗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2.通過書面審查者得辦理退費新台幣1,100元,並以電話通知)。
(八)領取鑑定證。
(九)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並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十)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因個人因素無法應試者,概不退還鑑定測驗費。
(十一)報名人數若未達成班標準(成班標準為15人以上),原報考學校依考生意願於102年3月13日(星期三)前完成轉報考其他學校,無意願報考其他學校者,退回報名費。(附件4)
陸、鑑定錄取名額
一、每校各班,皆招收三年級學生(唯光武國小木笛班招收五年級學生),每班正取學生
人數不得超過30人,男女兼收,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鑑定結果錄取人數未達15人不成班,依成績及其意願輔導至其他符合報考組別限制
之學校就讀,不得異議。
三、達鑑定標準超過30人時,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3月1日。
柒、鑑定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2年4月28日(星期日),詳如鑑定證。
二、地點:信義國小活動中心。
三、鑑定試場公告時間:102年4月26日(星期五) 下午5時前,公告於信義國小網站
及佈告欄。
四、請依鑑定證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通知,擇期鑑定。

捌、鑑定方式、類別及流程:
一、鑑定方式:採取分校報名,聯合鑑定,分校錄取。
二、鑑定類別:
方式(一):申請書面審查(適用參加音樂類科競賽表現優異之學生)
1.99年至報名截止日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
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個人前三等者,可備妥相關資料報名書面審查。
2.參加書面審查者,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直接入班,不須參加術科測驗。
3.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方式(二):參加音樂術科測驗(適用所有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

玖、術科鑑定內容
術科測驗項目: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參閱拾陸、各校附則。
一、音樂基本能力(音感和節奏):採團體考試。
二、樂器演奏能力:分鋼琴、弦樂、管樂、國樂、木笛、打擊樂器6組,採個別考試。
類別 樂器 考 試 內 容
鋼琴 鋼琴 自選曲一首:限三分鐘以內(伴奏自備、需背譜)
弦樂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管樂 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法國號、小號、低音號、上低音號、長號、薩克斯風
國樂 南胡、琵琶、柳琴、揚琴、古箏、梆笛、曲笛、笙
木笛 木(直)笛
打擊
樂器 木琴、鐵琴、鐘琴、小鼓或堂鼓
拾、鑑定錄取標準
一、99年至報名截止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個人前三等獎項,經鑑定小組書面審查通過者。
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者,擇優錄取。術科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
(1)音樂基本能力(音感和節奏) (2)自選曲成績擇優錄取。

拾壹、書面審查(方式一)放榜
102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信義國小網站及佈告欄,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拾貳、參加術科測驗鑑定(方式二)放榜
102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信義國小網站及佈告欄,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叁、成績複查
考生或家長如對鑑定成績有所疑義,自接獲鑑定成績通知單日起至102年5月3日
(星期五)中午12時前之上班時間,持鑑定證及鑑定成績通知單向信義國小輔導處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備妥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貼妥32元郵票)及複查成績申請表(如附件5),並繳交複查成績費用50元整(逾期恕不受理)。
拾肆、報到時間:
正取學生請於102年5月9日(星期四)及102年5月1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9時至下午4時,攜帶鑑定結果錄取通知單正本至報考學校輔導處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拾伍、注意事項
一、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原報考學校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遺失,應自備相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於規定時間入場。
二、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且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三、術科測驗一律背譜,任何樂曲不得反覆。
四、鋼琴、打擊樂器由主辦學校提供,其他樂器、伴奏及必用附件物品請自備。
五、報考各校藝術才能班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請參閱各校附則。
六、對於特殊教育考生有特殊需求,得事先提出申請,由承辦學校提供協助。
七、藝術才能班由校外教師授課之課程所需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擔,不得要求政府與學校補助。



拾陸、各校附則
一、信義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入學後修習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備取生依所餘樂器排序選修。
(四)鋼琴為選修樂器。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二、鹽埕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主修為鋼琴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三、前金國小
【國樂】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限二胡、笛、笙、柳琴、琵琶、揚琴、大提琴、古箏、打擊,人數依
學校樂團編制為限,並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主修。
(四)副修樂器以鋼琴為原則。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管樂】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40% 6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管樂為必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之必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管樂必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四、中正國小
【國樂】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主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管樂】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五、光武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木笛
(二)自選曲可任選中、高音笛擇一吹奏。

六、陽明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木笛、打擊樂器
(二)錄取後,依成績高低排序為主,以適性樂器為輔,選擇主修樂器。

七、凱旋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20% 80% 任一組
(二)錄取後依排序高低選擇各類主修樂器。

八、楠梓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 管樂為必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 備取生修習之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九、七賢國小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20% 80% 鋼琴、弦樂、木笛、打擊樂






十、鳳山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木笛、打擊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唯報考直笛者,錄取後須以鋼琴、弦樂、管樂、打擊樂為主、副修樂器。
(四)報考項目為鋼琴與直笛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五)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十一、忠孝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需求統一評估後分配。

十二、瑞興國小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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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 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月18日高市教小字第10230350600號函。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優異音樂才能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鹽埕區鹽埕國小
三、協辦單位:新興區信義國小、前金區前金國小、新興區七賢國小、苓雅區中正國小、
三民區光武國小、三民區陽明國小、鳳山區鳳山國小、鳳山區忠孝國小、鳳山區瑞興國小、林園區王公國小。

肆、報名資格
設籍本市,且101學年度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三、四、五年級學生,報考光武國小木笛班
者限五年級學生。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
(一)每日09:00~16:00逕洽欲報考學校校門口警衛室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
新興區信義國小網站http://www.syps.kh.edu.tw/ 行政公告區
鹽埕區鹽埕國小網站 http://www.yacps.kh.edu.tw
前金區前金國小網址 http://www.chejps.kh.edu.tw
新興區七賢國小網站 http://www.chihps.kh.edu.tw
苓雅區中正國小網站 http://www.ccps.kh.edu.tw
三民區光武國小網站 http://www.kwps.kh.edu.tw
三民區陽明國小網站 http://www.ymps.kh.edu.tw
鳳山區鳳山國小網站 http://www.fsp.ks.edu.tw/
鳳山區忠孝國小網站 http://atemi.zxp.ks.edu.tw/~zxp/
鳳山區瑞興國小網站 http://www.rsp.ks.edu.tw/
林園區王公國小網站 http://www.wgp.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2年3月4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每日9:00~16:00,
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分班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1.信義國小 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 電話:2365163、2365165轉30、41
2.鹽埕國小 鹽埕區五福四路183號 電話:5210626、5210668轉141、142
3.前金國小 前金區大同二路61號 電話:2829001、2829006轉841
4.七賢國小 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電話:2351150轉814
5.中正國小 苓雅區輔仁路100號 電話:7225936、7225941轉911
6.光武國小 三民區光武路35號 電話:3867458轉41
7.陽明國小 三民區義德路52號 電話:3851915轉742
8.鳳山國小 鳳山區中山路231號 電話:7194500、7419119轉50~54
9.忠孝國小 鳳山區新富路630號 電話:7632257轉50
10.瑞興國小 鳳山區博愛路271號 電話:7429803轉50
11.王公國小 林園區王公二路100號 電話:6420503 轉50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一班報考,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交回郵信封一個(報名現場亦提供信封),信封上須寫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票,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請將最近半身2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2張(背面請寫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另一張帶至報名現場貼於鑑定證(現場核發)上。
(四)參加書面審查者,請繳交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並將99年至報名截止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獲個人前三等獎狀,影印成A4大小格式一份及附件2依序裝訂。(正本驗後發還)
(五)持戶口名簿正本現場驗證,正本驗證後發還。
(六)繳交鑑定測驗費憑證正本:報名費用新台幣1,100元整,若有提出書面審查者
另繳交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至銀行繳費,並於備註欄註明考生姓名以利報
名作業,報名時繳交一份繳費憑證正本,影本考生自行留存【帳戶:高雄市鹽
埕區鹽埕國民小學;帳號:高雄銀行公庫部102103060262】,並請臨櫃轉帳,
勿使用ATM轉帳。(1.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惟應繳驗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
2.通過書面審查者得辦理退費新台幣1,100元,並以電話通知)。
(七)領取鑑定證。
(八)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並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九)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因個人因素無法應試者,概不退還鑑定測驗費。

陸、鑑定錄取名額
一、各校各班招收之四、五、六年級學生人數,依據各校插班生名額錄取,並備取若干
名。男女兼收,未達鑑定標準者不予錄取。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3月1日。
二、各校招收插班生之年級、班別與名額,如拾陸、各校附則「102學年度國民小學音
樂類藝術才能班各校插班生名額一覽表」所示。

柒、鑑定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2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詳如鑑定證。
二、地點:鹽埕國小。
三、鑑定試場公告日期:102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鹽埕國小網站及
佈告欄。
四、請依鑑定證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通知,擇期鑑定。

捌、鑑定方式:
一、鑑定方式:採取分校報名,聯合鑑定,分校錄取。
二、鑑定類別:
方式(一):申請書面審查(適用參加音樂類科競賽表現優異之學生)
1.99年至報名截止日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個人前三等者,可備妥相關資料報名書面審查。
2.參加書面審查者,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直接入班,不須參加術科測驗。
3.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方式(二):參加音樂術科測驗(適用所有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
玖、術科鑑定內容
術科測驗項目: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參閱拾陸、各校附則。
一、音樂基本能力(音感和節奏):採團體考試。
二、樂器演奏能力:分鋼琴、弦樂、管樂、國樂、木笛、打擊樂器6組,採個別考試。
類別 樂器 考 試 內 容
鋼琴 鋼琴 自選曲一首:限三分鐘以內
(伴奏自備、需背譜)
弦樂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管樂 長笛、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法國號、小號、低音號、上低音號、長號、薩克斯風
國樂 南胡、琵琶、柳琴、揚琴、古箏、梆笛、曲笛、笙
木笛 木(直)笛
打擊
樂器 木琴、鐵琴、鐘琴、小鼓或堂鼓

拾、鑑定錄取標準
一、99年至報名截止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音樂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個人前三等獎項,經鑑定小組書面審查通過者。
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者,擇優錄取。術科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
(1) 音樂基本能力(音感和節奏) (2)自選曲成績擇優錄取。
拾壹、書面審查放榜
102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鹽埕國小網站及佈告欄,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拾貳、鑑定放榜
102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鹽埕國小網站及佈告欄,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叁、成績複查
考生或家長如對鑑定成績有所疑義,自接獲鑑定成績通知單日起至102年5月3日
(星期五)中午12時前之上班時間,持鑑定證及鑑定成績通知單向鹽埕國小輔導處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備妥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貼妥32元郵票)及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3),並繳交成績複查費用50元整(逾期恕不受理)。
拾肆、報到時間:
正取學生請於102年5月9日(星期四)及102年5月1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9時至下午4時,攜帶鑑定結果錄取通知單正本至報考學校輔導處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拾伍、注意事項
一、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原報考學校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遺失,應自備相片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於規定時間入場。
二、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且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三、術科測驗一律背譜,任何樂曲不得反覆。
四、鋼琴、打擊樂器由主辦學校提供,其他樂器、伴奏及必用附件物品請自備。
五、報考各校藝術才能班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請參閱各校附則。
六、對於特殊教育考生有特殊需求,得事先提出申請,由承辦學校提供協助。
七、藝術才能班由校外教師授課之課程所需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擔,不得要求政府與學校補助。

拾陸、各校附則
一、信義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 樂團之修習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並以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四年級管弦樂班的樂器缺額為低音管2把、法國號2把;五年級管弦樂班的樂器缺額為低音管2把、雙簧管1把;六年級管樂班缺額為雙簧管3把、低音管3把、小號2把、法國號2把。
(四)備取生之修習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個別課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二、鹽埕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主修為鋼琴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三、前金國小
【國樂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人數依學校樂團編制為限,並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主修。
(四)得副修樂器。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管樂】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40% 6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管樂為必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之必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管樂必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四、七賢國小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20% 80% 鋼琴、弦樂、木笛、打擊樂

五、中正國小
【國樂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需求分配。
【管樂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需求分配。

六、光武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任一組
(二)自選曲可任選中、高音笛擇一吹奏。




七、陽明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
(二)錄取後,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八、鳳山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打擊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主修為鋼琴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九、忠孝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需求統一評估後分配。
(四) 四年級管樂團樂器缺額為長笛、豎笛、中音薩克斯風、小號、長號、低音號;五年級管樂團樂器缺額為中音薩克斯風、小號、低音號。

十、瑞興國小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十一、王公國小
【國樂班】
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20% 80% 任一組

102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各校插班生名額一覽表

編號 校名 年級 缺額生名額
1 信義國小 四年級(管弦樂) 正取4名
五年級(管弦樂) 正取3名
六年級(管樂) 正取10名
2 鹽埕國小 四年級(管弦樂) 正取20名
五年級(管弦樂) 正取11名
六年級(管弦樂) 正取22名
3 前金國小 四年級(管樂) 正取13名
四年級(國樂) 正取8名
五年級(管樂) 正取1名
六年級(管樂) 正取2名
六年級(國樂) 正取6名
4 七賢國小 四年級(兒童樂隊) 正取10名
5 中正國小 四年級(國樂) 正取1名
四年級(管樂) 正取2名
五年級(國樂) 正取1名
五年級(管樂) 正取1名
六年級(國樂) 正取6名
六年級(管樂) 正取10名
6 光武國小 六年級(木笛) 正取4名
7 陽明國小 四年級(管樂) 正取6名
五年級(管樂) 正取5名
六年級(管樂) 正取5名
8 鳳山國小 四年級(管弦樂) 正取10名
五年級(管弦樂) 正取14名
六年級(管弦樂) 正取16名
9 忠孝國小 四年級(管樂) 正取8名
五年級(管樂) 正取5名
10 瑞興國小 四年級(管樂) 正取16名
11 王公國小 六年級(國樂) 正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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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2學年度國民小學美術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月18日高市教小字第10230350600號函。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美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美術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優異美術才能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興區七賢國小
三、協辦單位:左營區屏山國小、鳳山區鳳西國小、林園區林園國小

肆、報名資格
設籍本市,且現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
(一)每日9:00~16:00逕洽欲報考學校校門口警衛室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
新興區七賢國小網址:http://www.chihps.kh.edu.tw
左營區屏山國小綱址:http://www.psps.kh.edu.tw
鳳山區鳳西國小網址:http://blog.fxp.ks.edu.tw/fxp/index.htm
林園區林園國小網址:http://www.lyp.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2年3月4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8日(星期五)止,每日9:00~16:00,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1.七賢國小 新興區七賢一路393號 電話:2351150轉814
2.屏山國小 左營區海功東路2號 電話:5834501轉141
3.鳳西國小 鳳山區光華東路100號 電話:7417655轉50
4.林園國小 林園區忠孝西路20號 電話:6412125轉50
四、報名手續:每人限擇一校報名,一律現場報名,通訊及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1)。
(二)繳交回郵信封一個(報名現場亦提供信封),信封上須寫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並貼足32元限時掛號郵票,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請將最近半身2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式2張(背面請寫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另一張帶至報名現場貼於鑑定證(現場核發)上。
(四)參加書面審查者,請繳交音樂表現與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將99年至報名截止日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獲個人前三等獎狀,影印成A4大小格式一份併同附件2依序裝訂。(正本驗後發還)
(五)繳交切結書(如附件3)。
(六)持戶口名簿正本現場驗證,正本驗證後發還。
(七)繳交鑑定測驗費憑證正本:報名費用新台幣1,100元整,若有提出書面審查者,另繳
交新臺幣300元整。請先行至銀行繳費,並於備註欄註明考生姓名以利報名作業,報
名時繳交一份繳費憑證正本,影本考生自行留存。【帳戶:高雄市新興區七賢國民小
學保管金專戶;帳號:高雄銀行公庫部10210306327-0】,並請臨櫃轉帳,勿使用ATM
轉帳。(1.低收入戶學生免繳,惟應繳驗區公所發給之相關證明。2.通過書面審查者
得辦理退費新台幣1,100元,並以電話通知)。
(八)領取鑑定證。
(九)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並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
(十)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因個人因素無法應試者,概不退還鑑定測驗費。
(十一)報名人數若未達成班標準(成班標準為15人以上),原報考學校依考生意願於102年3月13日(星期三)前完成轉報考其他學校,無意願報考其他學校者,退回報名費。(附件4)

陸、鑑定錄取名額
一、每校各班,皆招收三年級學生,每班正取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男女兼收,未達鑑定
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鑑定結果錄取人數未達15人不成班,依成績及其意願輔導至其他符合報考組別限制的學
校就讀,不得異議。
三、達鑑定標準超過30人時,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有效期限至103年3月1日。

柒、鑑定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02年4月28日(星期日),詳如鑑定證。
二、地點:新興區七賢國小。
三、鑑定試場公告時間:102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七賢網站及佈告欄。
四、請依鑑定證所載時間應試,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颱風、地震等得予公告停止,再另行
通知擇期鑑定。

捌、鑑定方式、類別及流程:
一、鑑定方式:採取分校報名,聯合鑑定,分校錄取。
二、鑑定類別:
方式(一):申請書面審查(適用參加美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之學生)
1.99年至報名截止日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
現優異,獲個人前三等者,可備妥相關資料報名書面審查。
2.參加書面審查者,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直接入班,不須參加術科測驗。
3.經鑑定小組決議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方式(二):參加美術術科測驗(適用所有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

玖、術科鑑定內容
一、立體造形 50%
二、平面表現 50%

拾、鑑定錄取標準
一、99年至報名截止前,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美術類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經鑑定小組書面審查通過者。
二、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鑑定小組鑑定通過者,擇優錄取。術科總成績相同時,依序按立體造形、平面表現成績擇優錄取。

拾壹、書面審查(方式一)放榜
102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七賢國小網站及佈告欄,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須參加術科測驗。

拾貳、參加術科測驗鑑定(方式二)放榜
102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七賢國小網站及佈告欄,並以書面個別通知。

拾叁、成績複查
考生或家長如對鑑定成績有所疑義,自接獲鑑定成績通知單日起至102年5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之上班時間,持鑑定證及鑑定成績通知單向七賢國小輔導處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備妥回郵信封一個(請寫明姓名、住址、貼妥32元郵票)及複查成績申請表(如附件5),並繳交複查成績費用50元整(逾期恕不受理)。

拾肆、報到時間
正取學生請於102年5月9日(星期四)及102年5月10日(星期五),每日早上9時至下午4時,攜帶鑑定結果錄取通知單正本至報考學校輔導處辦理報到,逾時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拾伍、注意事項
一、測驗當日應攜帶鑑定證(鑑定證遺失應於考試前向原報考學校申請補發;若於考試當天遺失,應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於規定時間入場。
二、考生應遵守試場規定,並依鑑定證號入座,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三、鑑定證需放置於桌上備查;試卷、座位及鑑定證三者之號碼需完全相同,如有不符,應即舉手,請監場人員處理。
四、鑑定時不得有冒名頂替之情事,違者取消鑑定資格。
五、平面表現測驗:考試時間之起訖均以廣播為準,考試前10分鐘廣播考生入場預備,正式考試開始,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應試開始60分鐘以後,始可離開考場。考生請自備用具(可攜帶彩色筆、粉蠟筆、水彩、鉛筆、廣告顏料等)。
六、立體造形測驗:考試時間之起訖均以廣播為準,考試前10分鐘廣播考生入場預備,正式考試開始,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應試開始60分鐘以後,始可離開考場。考生請勿攜帶任何用具或材料入場,考試材料、用具由承辦學校提供。
七、對於特殊教育考生有特殊需求,得事先提出申請,由承辦學校提供協助。
八、藝術才能班由校外教師授課之課程所需經費,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擔,不得要求政府與學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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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佛光緣藝術家獎,{我愛佛館}全國繪畫比賽

 國小高年級組:全國銀牌獎 前金國小 黃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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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中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2

各校附則

 

一、新興高中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第一自選樂器

 

第二自選樂器

 

報考組別限制

 

10%

 

10%

 

10%

 

50%

 

20%

 

鋼琴、弦樂、

 

管樂、打擊樂

 

(二)樂器演奏評分比例:第一自選樂器-音階及琶音15%、視奏15%、自選曲70%

 

                        第二自選樂器-音階及琶音20%、自選曲80%

 

(三)第一自選樂器為鋼琴者,另選管弦樂器、打擊樂器為第二自選樂器;第一自選樂器為管弦樂器、打擊樂器者,第二自選樂器為鋼琴。

 

(四)限收西樂組,不含薩克斯風、低音號、上低音號、直笛(木笛)。

 

(五)個別課程師資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六)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二、前金國中:

 

(一)音樂班: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

 

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限制

 

5%

 

5%

 

10%

 

5%

 

5%

 

70%

 

國樂組、西樂組

 

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1.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2.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

 

    3.國、西樂組兼收,不含薩克斯風、低音號、上低音號、直笛(木笛)、豎琴。

 

    4.國樂組以笛為主修者,視奏部分以D調笛應試。

 

(二)管樂班: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視唱

 

聽寫

 

樂理

 

音階及

 

琶音

 

視奏

 

自選曲

 

報考組別限制

 

5%

 

5%

 

10%

 

5%

 

5%

 

70%

 

西樂(西洋銅管、木管、打擊樂器,任選1種樂器,不考第二自選樂器

 

   ※以直笛(木笛)、鋼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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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中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1

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中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暨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藝術教育法相關規定。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32日高市教中字第10131374100號函。

 

貳、目的

 

發掘具有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予有系統之教育,以充分發展其音樂才能。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前金國中、大義國中、英明國中、民族國中、楠梓國中、陽明國中、大仁國中、鳳西國中、忠孝國中

 

肆、報名資格

 

一、報名者須設籍本市,但不受學區限制。

 

二、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設籍本市國小學生。

 

三、一年級新生:凡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二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一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五、三年級插班生:凡國民中學二年級肄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10135日(星期一)起至101316日(星期五)止。

 

(一)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逕洽欲報考學校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址:http://www.kh.edu.tw

 

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 網址:http://www.hhhs.kh.edu.tw/

 

高雄市立前金國民中學 網址:http://163.32.131.3/

 

高雄市立大義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dyjh.kh.edu.tw/

 

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inmjh.kh.edu.tw/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mtjh.kh.edu.tw/

 

高雄市立楠梓國民中學 網址:http://163.32.147.24/

 

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ymjh.kh.edu.tw/

 

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tjjh.kh.edu.tw/

 

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fxm.ks.edu.tw/

 

高雄市立忠孝國民中學 網址:http://www.zxm.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1319日(星期一)至101321日(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一)新興高中圖書館

 

地址:新興區五福二路218

 

電話:27271271400,1050

 

(二)前金國中教務處

 

地址:前金區六合二路278

 

電話: 27259811112

 

(三)大義國中教務處

 

地址:左營區翠華路687

 

電話:58201911123

 

(四)英明國中輔導室

 

地址:苓雅區英明路147

 

電話:71509494041

 

(五)民族國中教務處

 

地址:三民區覺民路363

 

電話:38187181112

 

(六)楠梓國中教務處

 

地址:楠梓區楠梓路336

 

電話:351-71911115

 

(七)陽明國中輔導室

 

地址:三民區義華路166

 

電話:3807904

 

() 大仁國中教務處

 

地址:苓雅區建國一路148

 

電話:71143021119

 

() 鳳西國中教務處

 

地址:鳳山區興中里光華路69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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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2


拾陸、各校附則

 

一、信義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修習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修習之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個別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二、鹽埕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主修為鋼琴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三、前金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國樂】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40%

 

6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錄取後主修樂器限二胡、笛、笙、柳琴、琵琶、揚琴、大提琴、古箏,人數依學校樂

 

      團編制為限,並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主修。

 

(四)副修樂器以鋼琴、小提琴、大提琴、打擊為原則。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管樂】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
)管樂為必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
)備取生之必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
)管樂必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四、中正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國樂】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主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管樂】

 

音樂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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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1


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新生聯合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35日高市教小字第10131560800號函。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優異音樂才能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興區信義國小

 

三、協辦單位:鹽埕區鹽埕國小、前金區前金國小、新興區七賢國小、苓雅區中正國小、

 

             苓雅區凱旋國小、三民區光武國小、三民區陽明國小、楠梓區楠梓國小、

 

             鳳山區鳳山國小、鳳山區忠孝國小、鳳山區瑞興國小

 

肆、報名資格

 

    設籍本市,且現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報考光武國小木笛班者限四年級學生。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101323(星期五)止。

 

()每日9001600逕洽欲報考學校校門口警衛室索取。

 

()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

 

            新興區信義國小網站http://www.syps.kh.edu.tw

 

            鹽埕區鹽埕國小網站http://www.yacps.kh.edu.tw

 

            前金區前金國小網址http://www.chejps.kh.edu.tw

 

            新興區七賢國小網站http://www.chihps.kh.edu.tw

 

            苓雅區中正國小網站http://www.ccps.kh.edu.tw

 

            苓雅區凱旋國小網站http://www.ksps.kh.edu.tw

 

            三民區光武國小網站http://www.kwps.kh.edu.tw

 

            三民區陽明國小網站http://www.ymps.kh.edu.tw

 

            楠梓區楠梓國小網站http://www.ntps.kh.edu.tw

 

            鳳山區鳳山國小網站http://www.fsp.ks.edu.tw/

 

            鳳山區忠孝國小網站 http://sun.zxp.ks.edu.tw/~sunweb/

 

            鳳山區瑞興國小網站http://enable.rsp.ks.edu.tw/school/web

 

二、報名日期

 

101319日(星期一)至101323日(星期五)止,每日9001600

 

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分班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1.新興區信義國小:

 

新興區中正三路32

 

電話:236516323651653041

 

2.鹽埕區鹽埕國小:

 

鹽埕區五福四路183

 

電話:52106265210668141142

 

3.前金區前金國小:

 

前金區大同二路61

 

電話:28290012829006841

 

4.新興區七賢國小:

 

新興區七賢一路393

 

電話:2351150814

 

5.苓雅區中正國小:

 

苓雅區輔仁路100

 

電話:72259367225941911

 

6.苓雅區凱旋國小:

 

苓雅區憲政路235

 

電話:223518184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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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2

拾陸、各校附則

 

一、信義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50%

 

5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 樂團之修習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並以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四年級

 

      管弦樂班的樂器缺額為小提琴1把、中提琴1把、雙簧管1把、巴松管2把。

 

(四)備取生之修習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個別課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二、鹽埕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鋼琴、弦樂、管樂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鋼琴為必修樂器。報考樂器即主修樂器。主修為鋼琴者,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副修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副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三、前金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國樂】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40%

 

6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人數依學校樂團編制為限,並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主修。

 

(四)得副修樂器。

 

(五)主、副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管樂】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
)管樂為必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
)備取生之必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
)管樂必修老師限本校正式招考之外聘教師。

 

 

四、中正國小

 

(一)各測驗項目比例及樂器演奏能力報考組別限制

 

【國樂班】

 

音樂基本能力

 

樂器演奏能力

 

報考組別限制

 

30%

 

70%

 

任一組

 

(二)專業課程每週以六至十節為原則(含個別及共同課程)。

 

(三)主修樂器依錄取分數排序選擇樂器。

 

(四)備取生之主修樂器,依學校樂團編制缺額為限。

 

【管樂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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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插班生聯合鑑定簡章~1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35日高市教小字第10131560800號函。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音樂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音樂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具優異音樂才能學生對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鹽埕區鹽埕國小

 

三、協辦單位:新興區信義國小、前金區前金國小、新興區七賢國小、苓雅區中正國小、 

 

             苓雅區凱旋國小、三民區光武國小、三民區陽明國小、鳳山區鳳山國小、

 

             鳳山區忠孝國小、鳳山區瑞興國小、林園區王公國小

 

 

肆、報名資格

 

 設籍本市,且100學年度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三、四年級學生,報考光武國小木笛班

 

 者限五年級學生。

 

 

伍、報名方式

 

一、簡章索取:即日起至101323(星期五)止。

 

(一)每日09001600逕洽欲報考學校校門口警衛室索取。

 

(二)網路下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

 

新興區信義國小網站 http://www.syps.kh.edu.tw
鹽埕區鹽埕國小網站 http://www.yacps.kh.edu.tw

 

前金區前金國小網址 http://www.chejps.kh.edu.tw
新興區七賢國小網站 http://www.chihps.kh.edu.tw
苓雅區中正國小網站 http://www.ccps.kh.edu.tw
苓雅區凱旋國小網站 http://www.ksps.kh.edu.tw

 

        三民區光武國小網站 http://www.kwps.kh.edu.tw
       
三民區陽明國小網站 http://www.ymps.kh.edu.tw
        
鳳山區鳳山國小網站 http://www.fsp.ks.edu.tw/
       
鳳山區忠孝國小網站 http://sun.zxp.ks.edu.tw/~sunweb
       
鳳山區瑞興國小網站 http://enable.rsp.ks.edu.tw/school/web/

 

        林園區王公國小網站 http://www.wgp.ks.edu.tw

 

二、報名日期

 

101319日(星期一)至101323日(星期五)止,每日9001600

 

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採分校、分班報名方式,請至欲報考學校報名。

 

1.信義國小:

 

新興區中正三路32

 

電話:236516323651653041

 

2.鹽埕國小:

 

鹽埕區五福四路183

 

電話:52106265210668141142

 

3.前金國小:

 

前金區大同二路61

 

電話:28290012829006841

 

4.七賢國小:

 

新興區七賢一路393

 

電話:2351150814

 

5.中正國小:

 

苓雅區輔仁路100

 

電話:72259367225941911

 

6.凱旋國小:

 

苓雅區憲政路235

 

電話:2235181815816

 

7.光武國小:

 

三民區光武路35

 

電話:386745841

 

8.陽明國小:

 

三民區義德路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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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亞太盃國際音樂比賽簡章
壹、宗旨:
一、培養學生及社會人士音樂興趣,增加舞台演出經驗,提昇音樂素養。
二、增進台灣學習音樂者在國際上之能見度,並促進亞太地區的音樂交流。
⋯⋯ 貳、組織:
指導單位: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深圳市保安區文體旅遊局 中國管樂協會
亞太管樂聯盟(APBA) 深圳廣電集團 深圳市金紫荊文化傳媒
贊助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蕙州實業有限公司 先進精品國樂
博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博凱分公司

參、組別:
演奏方式:(1)獨奏 (2)重奏
年齡層分組:
(Ⅰ)幼稚園:小班~大班 (Ⅱ)國小:一~三年級A、B組
(Ⅲ)國小:四~六年級A、B組 (Ⅳ)國中:A、B組
(Ⅴ)高中職:A、B組 (Ⅵ)大專:A、B組
(VII)社會組:A、B組
A組為音樂班、音樂科系或專業人士 B組為一般學生或一般人士
※報名表組別代號填寫方式,例如:國小組四~六年級、非音樂班請填:Ⅲ-B
肆、項目:
※獨奏比賽項目:
一.鋼琴
二.管樂: 1.長笛 2.雙簧管 3.單簧管 4.薩克斯風 5.低音管 6.小號
7.長號 8.法國號 9.上低音號 10.低音號 11.直笛
三.弦樂: 1.小提琴 2.中提琴 3.大提琴 4.低音提琴
四.打擊: 1.馬林巴木琴 2.爵士鼓
五.國樂: 1.二胡 2.中國笛 3.古箏 4.揚琴 5.琵琶
※重奏比賽項目:
管樂、弦樂、打擊、國樂【2-8人不限樂器與形式】(Ensemble)

伍、注意事項:
一、獨奏組:
(一)演奏自選曲一首,須背譜演奏,演奏時間約5分鐘。
(二)比賽當日評審有縮短參賽者演奏時間之權利,演奏時間之長短不影響評
審評分標準及成績。現場演奏時間由大會及評審委員於當場公佈。
(三)各類組報名未達5人之項目將進行混合項目比賽,大會得視情況決定混
合之組別。
(四)馬林巴(木琴)獨奏組:
1.一律使用大會提供之61鍵馬林巴木琴,琴槌請自備。
2.可使用2支以上數量之琴槌演奏。
(五)爵士鼓獨奏組:
1.一律使用大會提供之爵士鼓組,鼓棒請自備。
2.若需CD配樂請於報名表中備註,並將CD附於報名表中寄交大會,以便
大會提前至比賽會場試播,比賽結束後領回。
二、重奏組:
(一)演奏自選曲一首,演奏時間約為8分鐘,含上下台及樂器搬運定位。
(二)不得使用CD配樂、不得有指揮。
(三)重奏組以參賽者中最高年級(年紀)者為報名組別。
(四)重奏組同一樂器未超過6組將合併其他樂器組比賽。
三、相關比賽規定事項:
(一)超過規定演奏時間每二十秒按鈴ㄧ次,每次扣除總平均分數0.5分。
(二)演奏自選曲目與報名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計分。
(三)非音樂班之學生可報名個人組A組,但音樂班之學生不得報名個人組B組
(如個人組A組無音樂班之學生報名,則非音樂班之學生不得報名該組)。
(四)參賽者均須於各項場次開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五)大會不提供曲譜,比賽曲譜需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
(六)報到時繳交一份自選曲樂譜,需填妥參賽者姓名、編號、組別,比賽結束
後領回。
(七)當日賽程結束60分鐘後,隨即舉行頒獎典禮。
陸、獎勵方式:
一、各組取前三名及優勝數名。
獨奏組:
第一名:獎盃一座/獎狀一只 第二名:獎盃一座/獎狀一只
第三名:獎盃一座/獎狀一只 優 勝:獎狀一只

重奏組:
第一名:獎盃、獎狀每人一只 第二名:獎盃、獎狀每人一只
第三名:獎盃、獎狀每人一只 優 勝:獎狀每人一只
二、各組前三名符合「2012亞太青少年國際器樂比賽」資格之參賽者,將於
2012年7月推薦參加中國深圳舉行之「2012亞太青少年國際器樂比賽」。
柒、時間與地點:

日期 時 間 活動項目 地 點
5/4 (五) 19:00~21:00 小號大師講座 山葉音樂家服務中心
5/5
(六) 08:30~12:00 比賽、講評、頒獎 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凱德森藝術研究中心
山葉音樂家服務中心
13:00~16:00 比賽
16:00~17:30 大師講座、講評、頒獎
19:30~21:00 大師音樂會 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5/6
(日) 08:30~12:00 比賽、講評、頒獎 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凱德森藝術研究中心
山葉音樂家服務中心
13:00~16:00 比賽
16:00~17:30 大師講座、講評、頒獎
19:30~21:30 大師音樂會 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5/5(六) 大師音樂會:
北京中央音樂院小號教授-戴中暉
比利時長笛演奏家-Christian Plouvier
瀋陽音樂院鋼琴教授-朱凌冰 5/6(日) 大師音樂會:
臺灣打擊演奏家-廖婉君
美國打擊演奏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音樂系專任講師-Sarah Barnes-Tsai

蘆洲功學社音樂廳: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2號2樓
凱德森藝術研究中心: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26號4樓
山葉音樂家服務中心: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8號2樓

捌、報名方式:
1.報名表:將報名表(比賽簡章內附,請自行影印)及匯款收據影本一起郵寄至:
(10572)臺北市民生東路五段69巷3弄1號1樓〝亞太盃國際音樂大賽〞收
※匯款收據影本請註明參賽者姓名或團名。
※重奏組只需填寫一份報名表,可統一匯款亦可分開匯款,但必須於匯款收據影
本上註明參賽者姓名及團名。
2.報名費:獨奏組:每人新台幣1600元
重奏組:新台幣1000元X人數(以實際參賽人數計算)
※報名受理後,不得申請退出或退費,屆時未參加比賽,視為自動棄權。
3.匯款帳戶:彰化銀行 台北分行(代號009)
帳號:5012-01-004192-00
戶名:臺北亞太管樂協會
4.大會網址:http://www.tapba.url.tw/ E-mail:won_0203@yahoo.com
5.連絡電話:黃老師 0937-061-859 金老師0988-600-112
6.報名截止日期:
(1)2012年1月1日開始報名,4月10日截止報名。
(2)2012年4月25日於大會網站上公告各項樂器賽程及比賽地點。
更多
http://www.tapba.url.tw/
www.tapba.ur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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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中心學員參加前金國小音樂節比賽 榮獲

高年級組鋼琴冠軍

王麒皓

低年級組小提琴亞軍

杜昇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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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中心學員錄取高雄市100學年度壽山國中美術班

翁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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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本中心學員錄取高雄市100學年度前金國中管樂班

邱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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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缺額生(三升四)聯合鑑定簡章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75u-0Q3jSkPmuY1gDz7CYWNlGqBXhhRIEV5Q32KofEE/edit?hl=zh_TW&authkey=CISUnc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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